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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确定患者功能障碍的种类和主要的障碍情况;
(2)确定患者功能障碍程度;常以其独立程度的受损为标准。一般独立程度分为四级:完全独立;大部分独立(小部分依赖),需少量帮助;大部分依赖(小部分独立),需大量帮助;完全依赖。
(3) 判断患者的代偿能力;
(4) 确定康复治疗目标; 治疗目标又可分为:近期目标:是康复治疗初步阶段应达到的目标。中期目标:是康复治疗过程中,分阶段应达到的目的。出院目标:是患者治疗结束时应达到的目标。远期目标:是患者出院后回归家庭和社会后所能达到的水平。
(5) 决定承担各种功能训练任务的专业成员;
(6) 决定各种康复治疗措施 ;
(7) 判定康复治疗效果、修改康复治疗计划;
(8) 决定康复结局及转归。
由于康复医学面对的多为残疾和功能障碍,很难用治愈的标准来衡量治疗效果,因此康复疗效判定标准可参考如下常采用的指标:
无症状;
有症状,但可完全独立;
大部分独立(独立部分大于50%,或小部分依赖);
小部分独立(独立部分小于50%,或大部分依赖);
完全不能独立(完全依赖);
死亡。